法拍房将限购!最高法明确:这类人不许买法拍房
2021-12-20 16:03:00    评论:0

没有购房资格,无法从任何渠道任何方式获得法拍房。法拍房不限购的“漏洞”将被完全堵上。
       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通知,全国法拍房将纳入各地房地产限购政策约束,受限购约束的竞买人将不被允许参与法拍房竞拍。这是法拍房“因城施策”后,最高法首次发文统一进行规定。


       最高院发文: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总结起来要点如下:
 
       1、各地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必须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没有资格不能买。
       2、司法拍卖公告中必须对以上要求进行明示。
       3、房产成交后,竞买人必须出具具备购房资格的材料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拍卖行为无效并承担赔偿责任。
       4、即便流拍,没有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也不能要求以房抵债。
       总之一句话,没有购房资格,无法从任何渠道任何方式获得法拍房。法拍房不限购的“漏洞”将被完全堵上。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时,发布的拍卖公告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规定》还指出,司法拍卖房产出现流拍等无法正常处置情形,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请求以该房抵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规定》还强调,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一篇: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有什么区别?80%的股东没有搞清楚
下一篇:小V直播|HR CLUB,教你应对职场用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