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费大致存在于三种情形:
一、夫妻离婚时约定的分手费
实质就是在离婚时一方给付另一方的财产或精神损失而给的补偿,属于合法之债。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不适用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因此,即使过错方承诺给付对方的钱款大大高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价值,也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应该履行。所以面对渣男,不要心软,该争取就得争取。
二、配偶与婚外异性约定分手费
违反公序良俗,绝对无效,没有商量的余地。
三、双方均未有配偶的情侣约定分手费
对于该种情况效力的认定,在实践中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
一种认为分手费是赠与行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另一种观点认为:
情侣之间约定分手费一般是对生活开支进行结算的方式,属于一种“恶习”,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悖社会公序良俗原则,不应受到法律保护。
实践中,为了使分手费合法化,当事人通过签订借条、欠条等形式为分手费披上“合法外衣”。
虽然借条和欠条等单据是法律认可的形式,但如果当事人仅为分手费披上这样的“合法外衣”,却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双方确有借贷关系
那么,分手费的效力则需要根据是否违反公序良俗来进行进一步认定。
来说说情侣之间分手是否存在分手费
2022-03-10 15:26:53
评论:0
分手费的效力,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并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上一篇:关于办理取保候审这个事
下一篇:电子驾驶证12月10日起全国全面推行